近日,为加强执行力建设,着力推动工作落实,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推行要务督办“13710”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对中央及地方党委政府政策要求和总部决策部署等四大类重要事项工作开展督办问责。
要务督办遵循的“13710”原则:“1”即1天(24小时)内要研究部署;“3”即3天内向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1个月内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结果。
该项工作制度将督办事项纳入电子台账管理,分别用绿色、黄色、红色标注事项完成状态,进行层层跟踪、全程督办,突显了责任主体、明晰了工作流程、强化执行落实。同时,对督办事项开展效能监察,对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尚未落实的查原因,不抓落实的查责任。“13710”制度推行半个月来,共梳理督办事项113项,重点事项全部在1天内安排,3天内反馈了进度,规定时间内应完成事项72项,实际完成61项,完成率84.7%,极大提高了执行力,真正使各级管理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工作意识,形成了接到要务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真抓实干、落实到底的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了督办工作促管理、促服务、促畅通、促高效的作用。(柴 玲 吕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