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铝型材加工资源中再生与原生的比例达到2.5∶7.5。充分利用再生铝,不仅能够缓解资源紧张,而且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目前发达国家原生和再生铝的比例已接近5:5,我国只有2:8,在“十二五”计划制定初期,曾经提出过将这一指标定在3:7,从最近刚刚开过的全国有色金属行业科技大会披露的信息看,这个指标被调整为2.5:7.5.客观地讲这个指标难度不大。随着国内消费的铝材达到自然报废期的量越来越大以及国家循环经济建设的推动和全民素质的提高,上述指标有望在“十二五”时期内实现。在再生金属生产中应严格注意认真掌握技术,严格控制工艺规程,注意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
节能减排技术大面积推广。由于铝加工吨材能耗只相当于铝电解的十分之一,有害物排放总量也低于电解铝,所以过去铝加工企业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也远不及电解铝企业。实际上铝加工节能减排的空间和潜力都是很大的。
铝型材加工土矿地下开采原矿综合能耗要低于25千克标准煤/吨矿,露天开采原矿综合能耗要低于13千克标准煤/吨矿。新建拜耳法氧化铝型材加工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必须低于500千克标准煤/吨氧化铝型材加工,其他工艺氧化铝型材加工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必须低于 800千克标准煤/吨氧化铝型材加工。现有拜耳法氧化铝型材加工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必须低于520千克标准煤/吨氧化铝型材加工,其他工艺氧化铝型材加工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必须低于900千克标准煤/吨氧化铝型材加工。
新改造的电解铝型材加工生产能力综合交流电耗必须低于14300千瓦时/吨铝型材加工;电流效率必须高于94%。现有的电解铝型材加工企业综合交流电耗应低于14450千瓦时/吨铝型材加工;电流效率必须高于93%。综合交流电耗高于准入水平的不予准入,符合综合交流电耗准入条件的现有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在“十一五”末达到新改造企业能耗水平。
新建及现有再生铝型材加工合金项目,必须有节能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确保符合国家能耗标准。
新建铝型材加工加工项目铝型材加工加工材综合能耗要低于350千克标准煤/吨;综合电耗低于1150千瓦时/吨。现有企业铝型材加工加工材综合能耗要低于 410千克标准煤/吨;综合电耗低于1250千瓦时/吨。现有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在“十一五”末达到新建企业能耗水平。
四、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
铝型材加工土矿采矿损失率地下开采不超过12%、露天开采不超过8%;采矿贫化率地下开采不超过10%、露天开采不超过8%。禁止建设资源利用率低的铝型材加工土矿山及选矿厂。矿山企业应按照上述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铝型材加工土矿的实际采矿损失率和选矿回收率不得低于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指标及设计标准。
新建拜耳法氧化铝型材加工生产系统氧化铝型材加工综合回收率达到81%以上,新水消耗低于8吨/吨氧化铝型材加工,占地面积小于1平方米/吨氧化铝型材加工。新建其他工艺氧化铝型材加工生产系统氧化铝型材加工综合回收率达到90%以上,新水消耗低于7吨/吨氧化铝型材加工,占地面积小于1.2平方米/吨铝型材加工。现有氧化铝型材加工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降低资源消耗,在“十一五”末达到新建系统标准。
新改造的电解铝型材加工生产能力,氧化铝型材加工单耗要低于1920千克/吨铝型材加工,原铝型材加工液消耗氟化盐低于25千克/吨铝型材加工,阳极炭素净耗低于410千克/吨铝型材加工,新水消耗低于7吨/吨铝型材加工,占地面积小于3平方米/吨铝型材加工。现有的电解铝型材加工企业,氧化铝型材加工单耗要低于1930千克/吨 铝型材加工,原铝型材加工液消耗氟化盐低于30千克/吨铝型材加工,阳极炭素净耗低于430千克/吨铝型材加工,新水消耗低于7.5吨/吨铝型材加工。现有企业要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加强管理降低资源消耗,在“十一五”末达到新建企业标准。
新建加工企业铝型材加工加工材金属消耗要低于1025千克/吨,其中铝型材加工型材金属消耗要低于1015千克/吨;铝型材加工加工材综合成品率要高于75%,其中加工材成品率高于78%、熔铸成品率高于91%;铝型材加工板材加工成品率高于70%、带材加工成品率高于77%、箔材加工成品率高于79%、型材加工成品率高于88%。现有加工企业铝型材加工加工材金属消耗要低于1035千克/吨,其中铝型材加工型材金属消耗要低于1020千克/吨;铝型材加工加工材综合成品率要高于72%,其中加工材成品率高于78%,熔铸成品率高于91%;铝型材加工板材加工成品率高于69%、带材加工成品率高于75%、箔材加工成品率高于78%、型材加工成品率高于87%。现有加工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降低金属消耗,在“十一五”末达到新建企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