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云南省政协就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问题,组织部分委员、专家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入调研。调研组了解到,由于多年来存在乱批、乱管、乱采、乱挖、乱占、乱卖等问题,造成云南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难度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浪费严重、利用效益低等问题十分突出。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调研组建议省政府组成工作组,对省级重点整合勘查区和矿区加强督查指导,进一步规范矿业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检查、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行政管理行为,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执纪执法到位。
调研组同时提出,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维护国家所有权益、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完善矿业权主体退出的补偿机制。要通过各方民主协商,依法科学合理选择整合后的矿业主体,科学合理设置整合后的矿山建设规模、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指标要素。此外,调研组还建议加大矿山治理投入力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从企业收益中提留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要依靠科技进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勘查技术水平,改造升级冶炼及加工工艺,延伸矿产资源下游产业链,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短评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基础,它有限和不可再生的特性决定了我们必须对其加以严格的保护和管理,做到节约利用、综合利用。近年来,国家在加强保护管理方面出台了诸多举措,但即便如此,云南还是出现了矿产资源开发的乱象。乱象背后的“真相”,无疑在于政府部门的监管缺位和部分企业对法律法规的漠视。面对这一现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化开发利用监管,将成为治理乱象的可行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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