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日报》消息 5月10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生产需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标。
据悉,此次颁发的意见更多聚焦绿色矿山建设,树立千家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典范,实施百个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建设50个以上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新模式和新制度。同时,将探索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坚持转方式与稳增长相协调,探索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和矿业经济增长新途径。
意见对一些行业作出了细化规定,比如要求煤炭行业更注重创新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中东部地区经济发达、人口集中,人地矛盾突出,应采取条带式和充填式等开采方式,合理控制地面塌陷,鼓励矸石不出井,逐步消灭已有的矸石山,减少土地占用,降低环境污染;西部地区生态脆弱敏感,应采取保水开采等符合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开采方式。
为此,相应的支持政策也进一步明确。意见提出,将从开采总量指标调控、矿业权投放等方面,依法优先向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倾斜。同时从规划规模、年度计划指标、新增采矿用地取得、存量用地使用等方面,支持和保障绿色矿山企业和示范区转型发展的用地需求。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表明在生态建设的大背景下,矿山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绿色发展成为未来矿业发展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