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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修订铜、铝、铅等期货合约及交割细则

   日期:2017-05-09     浏览:451    评论:0    
 3月份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公告,对铜、铝、铅等期货合约及交割细则进行修订。截止到5月9日,各大期货公司已经相继发布合约更改公告。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铜、铝、铅等期货交割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于阴极铜期货,将标准仓单的磅差由“不超过±0.2%”调整为“不超过±0.1%”。

其中长安期货:自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公司铝、铅、锌和锡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中国国际期货:自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将铝、铅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提高至11%,交易所将铝、铅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6%;将锌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9%提高至11%,交易所将锌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6%;将锡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提高至12%,交易所将锡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6%。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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