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消息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2015年后,河南省再次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作出修订。《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化解电解铝等产能过剩矛盾。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明确了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外商投资、境外投资12个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通知》强调,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通知》要求,各级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