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挤压  铝型材  铝门  铝合金  铝板  电解铝  2010  铝行业  有色金属   
 

工信部制定《钨锡锑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0-10-27     来源:大沥铝材商务网    作者:news    浏览:835    评论:0    

  工信部日前研究制定了《钨锡锑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各地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钨、锡、锑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申请,并上报工信部。

  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复核、重点抽查和公示后,工信部将以公告形式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根据《暂行办法》,申请公告的钨、锡、锑冶炼企业,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企业钨、锡、锑冶炼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土地使用权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要求;企业不得存有《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规定应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铝材QQ群大全  |  大沥著名铝企  |  铝锭手机短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81509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