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招标编号:2016-66
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2016年 11月 22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四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铝业,网址:www.xingfa.com)总部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始建于1984年,2008年3月31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编号:00098)。兴发铝业是中国大陆最早生产铝型材的企业之一,现已成为中国著名的专业生产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的大型企业,是中国建设部铝合金型材定点生产基地,并被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建筑铝型材二十强企业第一名”
现诚邀贵公司参加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的招标。并于2016年12月6日前将一份公司的纸制投标文件(含报价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说明书等)加盖公章送抵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采购部梁惠锡(收),逾期将视贵公司放弃投标。
招标单位: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收件人:梁惠锡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园D区5号 邮编:528137
联系人及方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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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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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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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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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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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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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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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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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27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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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8739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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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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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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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中责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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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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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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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耀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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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981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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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8538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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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文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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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998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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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8739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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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招标方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 投标方在递交投标书时需缴交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张贴在投标文件档案袋封面(需加盖公章)
3. 开户名称: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帐 号:44-53650104001398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庄支行
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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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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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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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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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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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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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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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园D区5号
联系人:潘耀淦
电 话:13809815081
传 真:0757-8739019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庄支行
帐 号:44-53650104001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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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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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投标者必须是采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单位。凡具备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条件和能力,并符合招标单位有关要求的法人资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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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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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17 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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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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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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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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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
3、银行汇款
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则需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名称。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开标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可用现金、电汇支付(因转账方式我司系统上可能显示不到转账人的信息,难以核实,请不要以转账方式支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帐 号:44-53650104001398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庄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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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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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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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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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只需一份正本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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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套上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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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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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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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园D区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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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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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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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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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招标方另行安排
开标地点:招标方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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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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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共同检查
(2)开标顺序:投标人递交文件的顺序
(3)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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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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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价格;
② 投标单位资质;
③ 产品质量;
④ 售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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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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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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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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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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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及有关事项
(1) 资格条件:投标者必须是采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单位。凡具备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设计、制作及安装条件和能力,并符合招标单位有关要求的法人资格单位。
(2) 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盖有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企业简介。
③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书。
④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⑤能证明企业履约能力、信誉的材料。
(3) 经招标单位评标小组对被邀请单位资格进行审查,须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方可确定为投标单位。
(4) 投标费用:投标商自行支付准备和递交投标书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此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 招标过程的解释权:由招标单位成立的招标小组负责解释。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而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或电话口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2、 投标准备
(1) 书面要求:投标招标文件采用中文。投标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公制系统。投标单位必须用蓝、黑墨水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投标的有关文件,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擅自涂改投标文件,如有变更需加盖单位校对章。投标文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响应的招标书名称及所要投标的项目
②项目投标报价单(人民币、含税、含产品保用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运输送货、卸货等费用)
③提供产品项目检验数据与采用的行业标准的对比。
④售后服务的具体承诺和年限;
⑤产品质量保证书;
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复印件、企业简介
⑧能证明企业履约能力、信誉、财务状况、业绩、专家及用户意见等材料。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加骑缝公章按顺序装订好。
(3) 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送达招标单位,逾期者,招标单位视为弃标,拒收投标书。
3、 投标书的递交
(1) 投标书的密封:投标单位应将投标书密封在信封中,内信封之外应再包一层外信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封条密封,递交招标单位,并于封袋上按如下标注:
密件《2016-66 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 是否投标
密件《2016-66 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 是否投标
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
(2)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①投标书必须于2016年12月6日17时前送抵招标单位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采购部梁惠锡(收)。
②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后交来的投标书,恕不接受。
(3) 投标保证金:投标前投标单位需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汇款或到2楼财务部交现金),落标方交纳的保证金可在确定中标方之日起1个月内退回,须持招标单位开出的招标结果通知书及收据到财务办理。中标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方拒签订合同的,招标方有权将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
收款人: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农业银行南庄支行
账 号:44-536501040013989
(4) 投标书的修改和撤销
①投标单位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可在要求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前,书面送达招标单位,通知补充、修改、撤消通知书上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②在招标书要求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书。
4、 开标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① 开标时间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方另行安排。
② 开标地点在招标单位会议室进行。
(2) 开标方式、程序:
① 开标由招标方主持,不邀请投标方参加。
② 开标时,由评标小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由
招标方检查投标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③ 开标过程作记录,存档备查。
5、 评标与定标
由招标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标、定标(投标方不参加)。
(1) 评标项目及要求
a.价格;
b.投标单位资质;
c.产品质量;
d.售后服务承诺;
能够充分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投标单位的信誉、能力、报价及服务等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择优质者中标,若有得分相同者,由评标小组直接对比分相同者某个项目的优劣确定中标单位。
(2) 评标的解释权:由招标单位的评标小组负责解释。
(3) 投标的澄清:评标时,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方代表须在书面说明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流标的规定:经评审,评标小组认为所有投标方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 中标的通知:中标方确定后,招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及向落标方发出招标结果。
(6)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6、 合同授予
签订合同的规定:
(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 中标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包或分包标的物品,如发现有转包或分包的,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置留中标方所缴交的一切款项作为违约金,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中标方的合同执行权。
(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7.1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7.2不再招标
按7.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合同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甲方”系指在合同特殊条款中指明的购买或使用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乙方”系指在合同特殊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特殊条款中指明。
9)“天”指日历天数。
10)“验收”系指甲乙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适用性
2.1 本合同的一般条款为适用于所有物资采购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就具体的某项物资采购另有约定的将写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一般条款指导特殊条款的约定,特殊条款有冲突的优先适用特殊条款。
3.标准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所要求的技术规格参数与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乙方所供物资在技术参数与标准上超出双方约定的偏差范围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前一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5.专利权
5.1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向甲方提交合同特殊条款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6.3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没有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30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7.检验和测试
7.1 甲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乙方应当尽力配合甲方检验测试货物,但甲方主动检验测试检验货物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甲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乙方。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乙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乙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括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7.3 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7.4 甲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乙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7.5在交货前,乙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8.质量争议处理
8.1甲方收取乙方的货物并不代表乙方所供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货物后认为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在3天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委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并应在3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处理报告。若乙方未能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及按期提交书面质量处理报告,乙方应支付该批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并视同乙方认可甲方所确认的货物质量问题及甲方的损失金额。
8.2甲方认为乙方的供货有质量问题且不认可乙方的检验结果的,由甲方指定相关专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
8.3甲方在使用乙方供货进行生产时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获悉情况后2天内委派专业人员到生产现场处理。因乙方供货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生产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8.4因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9.包装
9.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由乙方自行负责包装。乙方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10. 交货方式与地点
10.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交货地点一般在甲方指定的设备使用车间内。
10.2乙方应当自行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设备运抵现场,并承担一切有关的运输和保险。所有设备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10.3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交货期前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甲方。乙方供货的实际数量与重量以甲方现场计量数据为准。
10.4在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11. 装运通知
11.1在现场交货的货物,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1.2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12. 伴随服务
12.1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特殊条款”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部分规定的附加服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乙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12.2 如果乙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乙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2.3 乙方应提供“合同特殊条款”和“技术规格与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3. 备品备件
13.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甲方从乙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
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3.2 乙方应按照“合同特殊条款”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4. 保证
14.1 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甲方的要求设计或按甲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4.2乙方负责将已封存的投标时提交的中标样机(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核查,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与样品完全一致。
14.3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
15. 技术资料
甲方认为有必要的,乙方应当提供合同项下技术资料:
15.1 合同生效后3天内,乙方应将具体采购物品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
15.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5.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16.付款
16.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17.合同变更
17.1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乙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甲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运输或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乙方提供的服务。
17.2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乙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甲方的变更指令后3天内提出。
17.3合同变更后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事项,合同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
18.转让
18.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 乙方履约延误
19.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9.3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或终止合同。
20. 违约终止合同
20.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21. 不可抗力
21.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1.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1.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2. 破产终止合同
22.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3. 争议的解决
23.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7天内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24. 使用语言
24.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简体中文书写。
25. 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通知
26.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6.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27. 税款
2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27.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7.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8. 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28.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4本合同中的特殊条款、订单及其他与合同履行有关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招标人名称: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招标编号: 2016-66
1.兴发自有车辆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制造单位
|
出厂日期
|
叉臂 长度
|
前轮胎
|
后轮胎
|
所属 车间
|
1
|
直叉
|
CPC40
|
合力
|
2008年10月11日
|
1.52m
|
空心28×9-15
|
实心6.50-10
|
物流
|
2
|
横叉
|
CCCD30
|
合力
|
2010年10月20日
|
1.17m
|
空心8.25-15
|
空心8.25-15
|
物流
|
3
|
横叉
|
CCCD30
|
合力
|
2009年6月20日
|
1.17m
|
空心8.25-15
|
空心8.25-15
|
仓库
|
4
|
横叉
|
CCCD30
|
合力
|
2009年6月20日
|
1.17m
|
空心8.25-15
|
空心8.25-15
|
包装
|
5
|
横叉
|
CCCD30
|
合力
|
2012年12月21日
|
1.17m
|
空心8.25-15
|
空心8.25-15
|
包装
|
6
|
横叉
|
CCCD30
|
合力
|
2010年10月14日
|
1.17m
|
空心8.25-15
|
空心8.25-15
|
包装
|
7
|
直叉
|
CPC40
|
斗山
|
2007年7月6日
|
1.67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模具
|
8
|
直叉
|
CPC30HB-G6
|
杭叉
|
2009年10月11日
|
1.52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熔铸
|
2.需要租凭车辆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叉臂 长度
|
前轮胎
|
后轮胎
|
所属 车间
|
1
|
直叉
|
CPCD35
|
1.52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仓库
|
2
|
直叉
|
CPCD35
|
1.52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仓库
|
3
|
直叉
|
CPCD30
|
1.57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仓库
|
4
|
直叉
|
CPCD30
|
1.57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仓库
|
5
|
直叉
|
CPCD30
|
1.52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仓库
|
6
|
直叉
|
CPCD30
|
1.52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仓库
|
7
|
直叉
|
CPCD30
|
1.52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仓库
|
8
|
直叉
|
CPCD30
|
1.67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仓库
|
9
|
直叉
|
CPCD30
|
1.57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仓库
|
10
|
横叉
|
CCCD30
|
1.17m
|
空心8.25-15
|
空心8.25-15
|
仓库
|
11
|
横叉
|
CCCD30
|
1.17m
|
空心8.25-15
|
空心8.25-15
|
仓库
|
12
|
直叉
|
CPCD35
|
1.52m
|
实心28×9-15
|
实心6.50-10
|
熔铸
|
13
|
直叉
|
CPCD35
|
1.52m
|
实心28×9-15
|
实心6.50-10
|
熔铸
|
14
|
直叉
|
CPCD35
|
1.52m
|
实心28×9-15
|
实心6.50-10
|
熔铸
|
15
|
直叉
|
CPCD35
|
1.52m
|
实心28×9-15
|
实心6.50-10
|
熔铸
|
16
|
直叉
|
CPCD35
|
1.52m
|
实心28×9-15
|
实心6.50-10
|
熔铸
|
17
|
直叉
|
CPCD30
|
1.52m
|
实心28×9-15
|
实心6.50-10
|
熔铸
|
18
|
直叉
|
CPCD30
|
1.52m
|
实心28×9-15
|
实心6.50-10
|
物流
|
19
|
直叉
|
CPCD40
|
1.67m
|
实心28×9-15
|
实心6.50-10
|
物流
|
20
|
直叉
|
CPCD40
|
1.67m
|
实心28×9-15
|
实心6.50-10
|
物流
|
21
|
直叉
|
CPCD30
|
1.52m
|
实心28×9-15
|
实心6.50-10
|
物流
|
22
|
直叉
|
CPCD30
|
1.52m
|
实心28×9-15
|
空心6.50-10
|
物流
|
23
|
横叉
|
CCCD30
|
1.17m
|
空心8.25-15
|
空心8.25-15
|
物流
|
24
|
横叉
|
CCCD30
|
1.17m
|
空心8.25-15
|
空心8.25-15
|
物流
|
25
|
直叉
|
D3-3
|
1.67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物流
|
26
|
直叉
|
D5-5
|
标准
|
空心7.50-16
|
空心7.50-16
|
物流
|
27
|
直叉
|
CPC40
|
1.52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包装
|
28
|
直叉
|
CPCD30
|
1.52m
|
实心28×9-15
|
空心6.50-10
|
包装
|
29
|
直叉
|
CPCD30
|
1.52m
|
实心28×9-15
|
空心6.50-10
|
包装
|
30
|
直叉
|
CPCD30
|
1.67m
|
实心28×9-15
|
空心6.50-10
|
模具
|
31
|
直叉
|
CPCD30
|
1.67m
|
实心28×9-15
|
空心6.50-10
|
模具
|
33
|
直叉
|
D30S-3
|
1.67m
|
空心28×9-15
|
空心6.50-10
|
模具
|
32
|
直叉
|
CPCD30
|
1.67m
|
实心28×9-15
|
空心6.50-10
|
人事部
|
34
|
铲车
|
XG9011
|
空心16/70-20
|
空心16/70-20
|
废水
|
备注:
1.价格含17%增值税,运输、卸车及人工拆装调试费,并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
2.承包期为叁年(全年11.5个月,春节当月按0.5个月计算),承包期从2017年1月1日起经双方交接日开始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
3.设备交接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交付地点:兴发三水生产基地;交付方式及验收:承包方对兴发自有叉车进行初步检验合格后即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4.承包方出租给兴发的新车必须保证有车辆检验合格证、质监局检验的厂内机动车行驶证。
5.结算方式:月结后按承包费用开具17%增值税发票。兴发公司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发票日计起30天内付银行承兑汇票,贴息利息由承包方负责支付。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1.标的名称: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外还必须具有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的设备承揽能力。投标人还需提供相关工程实例。
3.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的技术需求:
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技术要求
叉车租赁维修承包方责任:
1.承包商需要备足一定数量正牌的维修配件,以防配件不足延长维修时间。叉车小修必须保证短时间内修好,大修超过4小时未能维修好,必须提供备用车辆给车间使用,无备用叉车给车间使用时按照50元/小时扣罚当月总承包款,超过5天后加倍扣罚直到维修好为止,如影响生产运行再按实际情况加重扣罚。维修人员在接到叉车司机开出的维修通知单后,必须确认时间并签名。
2.承包商必须配置足够的维修人员对叉车进行维护,保证每天24小时都有维修人员在维修点,且派驻到兴发公司的人员必须有4人或以上(其中至少2人为专业的维修师傅),晚上必须有维修人员在维修班值班。维修好的叉车必须保证质量和安全符合使用要求。
3.对轮胎更换要求实心胎磨到二道线必须更换,空心胎见线必须更换。必须配备足够备用胎,不能因为轮胎问题影响维修时间。
4.承包商必须定期保养叉车,列明保养明细做好每次维修保养记录。保养基本要求:熔铸每月更换机油、机滤、每2日清理空气滤芯,其他车间加长一倍时间。承包商要两周检查一次叉车安全保护装置,如:叉车制动、轮胎、灯光、转向机构、前喇叭及倒车喇叭等装置,有问题要即时修复,并做好记录。灯光、前后喇叭损坏,维修方应无条件更换。月底总结叉车状况。每月10号前必须向兴发公司提供上月的《叉车维修保养记录表》及《车况记录表》。
5.承包商及其维修人员必须遵守我司各项安全、环保及我司对外协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好7S管理,严禁液压油流入下水道,对于废旧叉车配件,定期清理出厂。
6.承包商每年负责租赁叉车的年审及其费用,保证叉车使用符合质监局要求。兴发公司需配合承包商年审。
7.合同期满后,承包商需在一个月内将租赁车辆撤离兴发公司。
8.合同期满后,承包商负责维修承包叉车基本完好交还兴发公司,合同期满次月的前15天,承包商必须免费协助兴发公司保证维修承包叉车正常运行。对于存在购买时间较长,有较大质量问题的除外。
9.承包商必须经兴发公司同意才能报停兴发公司的车辆。
10.柴油以外的所有配件、油类等都由承包商承担(兴发公司人员操作不当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叉车租赁维修承包方的权利:
1.承包商有权要求兴发公司按承包合同规定时间支付承包款。
2.承包商所提供租赁车辆所有权归承包商。
兴发公司的责任:
1.负责按承包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叉车承包款;如逾期支付,按每月支付承包金额10%的违约金。
2.提供所有车辆使用的燃油(0#柴油)。
4.提供相应的场地给承包方(食宿及维修场地)。
5.兴发公司的司机如多次违章操作造成车辆损坏,或所有因为不正常使用所造成的车辆损坏,则零部件及修理费用由兴发公司另行承担。
6.兴发公司的司机应当是经过培训的有车辆驾驶操作证的,如果没有,则造成的车辆损坏及其他责任损失由兴发公司承担。
7.承担自有车辆的年审费用(2016年已通过年审的车辆,维修费用由承包方负责;2016年未通过年审的车辆,由兴发公司承担支付配件维修费用)。
8.兴发公司的司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备用车辆、拆卸租赁车及承包维修车辆零部件。
9.兴发公司的司机应按要求正确使用叉车,承包方如果发现兴发公司司机不能正确使用叉车,可以要求兴发公司对司机进行培训或更换,兴发公司须在承包方提出要求后两天内作出响应。
10.合同期满后按时间规定在兴发公司将租凭叉车交还承包方。
兴发公司的权利:
1.车辆如发现有严重故障的,有权要求承包方及时修理或更换以满足兴发公司的工作需要。
2.有权追究因承包方对车辆维护保养问题而影响兴发公司生产运作所造成的损失;但是兴发公司多台叉车同时发生较大质量问题,使得承包方不能及时修复,则承办方说明大原因,兴发公司应予以谅解。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2016-66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 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及承诺
7. 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8. 招投标廉政协议书
9. 技术投标响应表
10.技术设计图纸(管线布线图)
11.商务投标报价资料
1.投标函
1.投标函
致: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上述邀请招标所提供的一切有关投标文件,现根据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公司愿成为贵单位所需物资之供货商:具体质量、数量、价格以中标文件为依据,以购销合同及投标书内容的要求为履行准则。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所中标的项目,其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并达到贵方要求,保证在供货期,保用期及售后服务上确保贵方需求。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张贴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 (姓名) 现授权我单位 (被授权人姓名) 为我公司(厂)代理人,该代理人全权办理针对贵司 (项目名称)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厂)对被授权人所签署的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付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投 标 人: (公章)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4.投标保证金
(张贴汇款单据或我司收据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资料(除本表外可加文字说明)
企业简介
|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营业执照编码
|
经营范围
|
|||||
注册资本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
职工总数
|
技术人员
|
管理人员
|
||||
13年销售额
|
14年销售额
|
15年销售额
|
||||
生产企业各指标
|
年生产能力
|
|||||
主要生产设备
|
|
|||||
质量管理措施
|
||||||
主要仪表厂家
|
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
5.2、财务状况
序号
|
强制资格条条件
|
|
1
|
注册资金
|
|
2
|
净资产
|
|
3
|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以及银行信誉
(申请人须至少提供2010、2011、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
注:申请人银行信誉应提供例如银行资信等级、银行信贷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5.3、2013~2015年度中国地区销售业绩表
序号
|
用户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合计
|
申请人: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5.4、正在执行的合同一览表(限中国地区)
序号
|
用户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时间
|
预计合同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申请人: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5.5、质量管理体系
强制性资格条件
|
申请人满足情况
|
通过ISO9000或类似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有效期内通过环境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
注: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申请人: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5.6、产品重大配件产地明细
产品
|
组成
|
生产厂家(品牌)
|
产地
|
我公司将独立承担贵司所涉及到的所有产品售后服务,并承担因供方产品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我方保证产地的唯一和真实性,愿意承担因提供不是本厂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6.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及承诺
致: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我公司对(项目名称) 进行投标,将严格按照标国标 组织生产和供应,现将材料生产和验收标准承诺如下:
1、材料壁厚:分别符合 标准。
2、性能指标:分别符合 标准。
3、承诺所供应的“ ”牌材料为我公司生产并供应的唯一性和真实性;
4、确保“ ”材料符合 标准。
5、提供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6、提供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国家免检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等。
7、如有漏检的不合格产品,保证在第一时间无条件退换。
8、如果我方供应的材料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我方愿意承担所有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9、我公司对贵司材料进行投标,将严格按照国标供应和行业标准供应。如果我方供应的材料质量达不到行业标准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我方愿意承担所有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7.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7.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厂)愿意针对 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违背,我公司(厂)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环境有害物质不使用保证书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满足客户要求及环境保护发展的趋势,确保甲方所制造或销售的产品,能符合无毒或低毒环保要求及符合各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甲方充分保证:
1、 甲方承诺所欲提供予乙方的所有材料、零部件等,皆应送至乙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加盖公章送至乙方。接受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审核或抽检。如实提供材料证明、过程中使用的相关物质等资料。
2、 该协约不因甲乙双方改制、签约人离职、公司变迁或产地不同等因素,而改变其法律效力。
3、 若违反保证内容,须全权负责乙方的所有损失赔偿责任,如客户向乙方索赔,甲方亦应负担乙方公司损失。乙方将提出运费、报关费、市场回收费用、产品损失赔偿等到费用,向甲方提出索赔诉讼。甲方一经违反本合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所有采购合约,或要求甲方立即提出有效可行的改善方案。
4、 法律生效日期:自甲方签字日期开始生效。
公司名称:
负 责 人: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E-mail:
9.招投标廉政协议书
为共同维护商业活动公平竞争秩序,保证双方在业务交往活动中做到诚信、廉洁、高效和共赢,特订本协议如下: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开展商业交易活动。
2.在邀标资格确定、投标、开标与评标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禁止暗箱操作。甲方监察部门或其授权人员按照规定对招投标项目实施监督,对于乙方有关招投标的投诉和举报,监察部门认真调查,秉公处理,及时回复。
3.双方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收受对方馈送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得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建修、婚嫁以及出国等提供资助,不得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收受回扣,不得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娱乐、宴请、健身或旅游活动,不得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双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私下就材料供应、数量变化、材料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5.不做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有损双方形象的事情,不围标、串标,不泄露双方机密,不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不在预决算、招投标和商务报价中弄虚作假或恶意高估冒算。
7.若有违反以上条款或违反其他商业道德与市场规则的情况,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终止双方的合作。
8.发现对方人员有受贿或者索贿行为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渎职等情况时,有义务向对方监察或相关部门举报。
9.本协议份数应不少于主合同正式份数,视同主合同的附件进行管理,主合同正本均需附本协议并妥善保管。
10.本协议有效期与主合同或交易事项期限相同。
11、如有违法行为,列入兴发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录用。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0.商务投标报价资料
1.叉车租赁维修承包项目价格表(含运费及增值税票、人民币)
招标编号:2016-66
1.兴发自有车辆
车辆品牌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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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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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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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承包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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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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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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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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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4T直叉(自动波,四轮气胎,1.52米4吨货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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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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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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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3T侧叉(自动波,四轮气胎,1.17米3.5吨货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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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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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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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山4T直叉(自动波,四轮气胎,1.67米4吨货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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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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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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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叉3T直叉(自动波,四轮气胎,1.52米3.5吨货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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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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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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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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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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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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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租凭车辆
车辆品牌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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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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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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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租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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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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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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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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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T直叉(自动波,高排气,四轮气胎,其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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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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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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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T直叉(自动波,高排气,四轮实心胎,1.67米货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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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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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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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T直叉(手波,高排气,四轮实心胎,1.52米4吨货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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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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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铸入炉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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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T直叉(自动波,高排气,四轮气胎,1.67米4吨货叉)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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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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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叉棒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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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侧叉(自动波,四轮气胎,1.17米吨货叉)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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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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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直叉(自动波,高排气,四轮实心胎,1.67米货叉)
|
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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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直叉(自动波,高排气,四轮气胎,1.67米货叉)
|
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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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T直叉(自动波,高排气,四轮实心胎,1.52米货叉)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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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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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直叉(自动波,高排气,四轮气胎,1.52米货叉)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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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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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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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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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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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共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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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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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以上价格含17%增值税,运输、卸车及人工拆装调试费,并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
2.承包期为叁年(全年11.5个月,春节当月按0.5个月计算),承包期从2017年1月1日起经双方交接日开始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
3.设备交接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交付地点:兴发三水生产基地;交付方式及验收:承包方对兴发自有叉车进行初步检验合格后即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4.承包方出租给兴发的新车必须保证有车辆检验合格证、质监局检验的厂内机动车行驶证。
5.结算方式:月结后按承包费用开具17%增值税发票。兴发公司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发票日计起30天内付银行承兑汇票,贴息利息由承包方负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