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务院国资委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部署,全面推进法治中铝建设,11月13日,中铝公司召开2016年法治工作会议。国务院国资委大型企业监事会25办副主任孙建萍,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中铝公司领导葛红林、敖宏、刘才明、张程忠、赵钊、刘祥民、刘建平、卢东亮等出席会议。
法律部负责人作了中铝公司2016年法治工作报告。报告对中铝公司“十二五”期间的法治工作进行了回顾,分析了公司当前法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主要任务,部署了公司“十三五”法治工作。
郭祥玉对中铝公司近年来的法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分析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后,他指出,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目标,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努力推进“一个升级、两个融合、三个转变”,力争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实现“五个突破”,为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郭祥玉强调,要扎实做好法治央企建设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合规管理体系,使中铝公司的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为中铝公司“十三五”时期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中铝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葛红林在讲话中对公司2014年以来法治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近年来,公司制订了法治规划,完善了法治制度,创新了方式方法,加强了队伍建设,发挥了法治作用,但是在法治工作中也存在着差距:思想认识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管理体系与业务建设不相适应,履职能力与法治中铝要求不相适应。
葛红林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法治中铝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到法治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加快法治中铝建设步伐。一是发挥好法律服务作用、风险控制作用、权益保障作用、法律监督作用、防范腐败作用。二是优化法治管控体系,整合法治资源,完善工作机构,实现法治全覆盖。三是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完善制度体系,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四是建设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律队伍专业化和专职化建设,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人才的培养,加强外部律师管理。五是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建立决策事项的法律保障机制,加快法律合同信息化系统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强化问责执行力。
中铝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刘才明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企业法治工作,全面落实“十三五”法治工作目标任务;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落实方案。三是全面推进公司法治工作,持续提升公司全体员工的法治意识,切实加强法律队伍建设,尽快完成公司法律管控体系的优化调整,完善法治工作相关业务制度,重视加强法律信息化系统建设,整合公司内部法律资源和司法资源,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提升公司的法治工作履职能力。
中铝公司助理,部门负责人,法律部全体工作人员,中铝股份、中国铜业、中国稀有稀土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以及在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中铝国际、中铝国贸、中铝物流及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总法律顾问和部门负责人、法律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