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可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根据黑臭面域不同,可分为“局部黑臭”和“全部黑臭”。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市民带来了极差的感观体验,也是直接影响市民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
图为:佛山环保局公布黑臭水体河涌名单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佛山的水体特征、社会环境、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建成区划分,并依据2014~2015年的河涌水质监测数据,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联合各区梳理了全市建成区主干河涌和公众反映强烈的内河涌的水体水质现状,进行了水质综合评价,通过排查识别排查出5条河涌为局部黑臭河涌,分别为禅城区的鄱阳涌、南海区的三圣河、五胜涌,三水区的大棉涌,高明区的围拳涌(顺德区另行公示)。接下来,该公示结果将接受公众评议,再根据排查和公众评议结果,最终确定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清单。
上述负责人表示,按照省住建厅和环保厅对于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要求,该局下一步会整合我市纳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一河一策”整治工作方案,编制总体整治计划,按规定程序开展论证和工程实施,同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全过程跟踪实施进展,适时开展公众评议,并由地方政府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对各黑臭水体的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而对于没有纳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的其他主干河涌,我市仍要求各区按已制定的“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强化落实、精确管理,科学系统地推进我市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据了解,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及《广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工作目标提出“2015年底前要完成城市建成区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控制在10%以内;2030年,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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