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年产5万吨铝型材成品加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甘肃福禄海铝型材有限公司现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法人: 马忠福
注册资金: 2000(万元)
注册地址: 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三甲集镇上集村1社
一、项目工程概况
⑴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铝型材成品加工项目;
⑵建设地点: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
⑶项目投资:总投资为75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⑷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00亩,约合133340m2,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126840m2,建筑面积为156510 m2,绿化面积2500 m2,占总面积的2%。
本项目建设包括办公楼、职工公寓、五金车间、成品物流车间、挤压制造车间、氧化电泳车间、喷涂车间、模具车间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后年产5万吨铝型材产品。
图为:甘肃福禄海铝型材有限公司大门口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措施
㈠施工期
⑴废气: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汽车尾气、运输扬尘和施工过程粉状物料堆放的粉尘等。
粉尘中以道路施工建材运输过程和临时堆土、堆料场物料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在采取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对临时堆土场及运输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并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对产尘工段以及运输路线及时洒水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主要对作业点周边及运输路线一定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排放量产生量较小,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⑵废水: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来自施工营地,主要为SS;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清洗废水等。
生活废水成分简单,污染因子浓度较低,利用盥洗用具收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施工场地设旱厕。施工期内生产用水为养护用水,此部分用水全部被吸收或蒸发,无外排。
由此可知,废水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⑶噪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预测可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并对机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可将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降至最低。
⑷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及少量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全部收集后运至广河县城管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项目区可以做到挖填平衡,无弃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集中收集后运至广河县三甲集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㈡运营期
⑴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加工区废气和办公生活区废气,生产加工区废气主要为酸雾、喷涂粉尘,办公生活区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
本项目在槽口四周设置侧吸气罩,酸雾抽至吸收塔经中和吸收后排放,未能吸入吸收塔的废气用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放。吸收塔对车间的酸洗酸雾和氧化酸雾共同净化处理,处理后车间硫酸雾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通过一个高20m,内径0.30m的烟囱外排;喷涂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回收利用,处理效率均达99%以上,处理之后的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在食堂内安装一台3500m³/h的排气扇,油烟经过排气扇排出。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在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⑵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挤压机、循环水泵、风机、空压机、切割机、喷涂强等,其噪声源强在80-100dB之间,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厂内车辆行驶禁鸣、限速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⑶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厂区内员工的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餐饮废水通过场内修建的1m3隔油池处理,然后与日常生活污水一同排入20m3化粪池中处理,经过处理之后的污水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广河县三甲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⑷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生活垃圾、餐饮垃圾、生产垃圾等。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运至广河县三甲集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餐饮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生产垃圾主要为铝合金材料,此部分固废为一般固废,将其收集后可在场内直接利用的直接利用,不能直接利用的,外售于废物综合利用回收站,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根据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实现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项目的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建设项目影响,关心和支持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公众可发送邮件到2749338361@qq.com进行索取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梅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建设单位:甘肃福禄海铝型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玉龙 联系电话:1399303940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