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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出口税对不影响普通铝合金的出口

   日期:2015-04-29     浏览:547    评论:0    
 4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调整。此次调整涉及94种出口产品,涉及取消关税的逾80个商品。其中,对三个税号铝商品的出口暂定关税进行了下调:

(1) 税号76012000项下的“碱金属含量(Na+K+Ca)

(2) 税号76041010项下的“非合金铝条、杆”,出口暂定关税由之前15%下调至0%;

(3) 税号76042910项下的“截面周长大于等于210毫米的铝合金制条、杆”,出口暂定关税由之前的15%下调至0%;“截面周长小于210毫米的铝合金条杆”,出口暂定关税由之前的5%下调至0%。

铝产品出口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关税调整政策一经出台,市场反响热烈,但是其中也出现了一些误判,特别是一些外媒及咨询机构认为上述出口关税下调意味着中国政府将放开铝合金出口,并预期未来铝圆铸锭(即“铝棒”)出口会大幅增加。那么此次关税调整究竟意味哪些举动呢?笔者认为必须对以下几个方面问题有清楚的认识。

首先,此次关税政策调整是一次较大范围调整,涉及取消关税的逾80个商品,并不只是针对铝。逐步取消商品出口关税,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之一,这是此次关税调整的大背景。

其次,此次取消的部分铝合金产品关税而言,只取消了76012000项下部分铝合金的出口关税,即“碱金属含量(Na+K+Ca)

也就是说,此次取消的是高附加值的精铝或高纯铝合金的出口关税,而之前,中国对含铝量在99.95%及以上的未锻轧非合金铝(即精铝及高纯铝)一直实行零出口关税,此次只是扩大至精铝或高纯铝合金的范围,所以对普通铝合金的出口并不会产生影响。

另外,“铝条、杆”并非“铝棒”,根据海关税则的商品描述,铝条、杆指“轧、挤、拔或锻制的实心产品,非成卷的”;也包括“铸造或烧结后再经加工(简单剪修或去氧化皮的除外)”,经与海关税则专家咨询,这里所说的“再经加工”指的是压力加工,不包括车削、钻孔等机械加工。也就是说,条、杆是必须经过压力加工的铝材产品,和铝圆铸锭(铝棒)有着本质的区别。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铝条、杆出口关税虽然降为零,但仍然是仅存的两种出口退税为零的铝材品种之一(另一种为铝丝)。即使市场有将原铝变相出口的冲动,铝条、杆也不是一个最优的选择。

所以说,中国政府限制铝初级产品出口的初衷并没有改变,此次关税调整并不会为铝棒等初级产品出口打开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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