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2008年,考验了全国人民的信心;2009已经到来,随着国际经济危机的深入发展,对我们铝行业而言,在带来危机的同时也带来了转机,在此,一直与广大铝行业企业密切走在一块的中铝网,精心盘点了2008年以来整个铝行业政策要点,以期广大用户能更好的把握市场动态,在2009走的更远,站的更稳!
1、国家物资储备局将收储29万吨电解铝
2008年12月25日,中国国家物资储备局决定收储29万吨电解铝。其中,收储中国铝业公司15万吨,收储青铜峡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7家公司各2万吨。收购价为12350元/吨。
收储电解铝是国家解决当前有色金属行业所面临困境得到落实的第一个措施,为解决目前铝市场现货过剩,减少市场压力,稳定市场价格将起到一定作用。
2、09年1月1日我国矿产品增值税率恢复到17%
中铝网综合国内媒体12月25日消息,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所指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3、中国12月起提高铝板带等商品出口退税率
据北京11月17日消息:中国财政部周一表示,将进一步明确提高退税率商品的具体范围,从12月1日起将牙膏等部分化工产品、石材、铝板带等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
4、《铝合金建筑型材粉末喷涂型材》新国标明年9月将实施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了公告2008年第14号(总第127号)公告,其中包括了部分修订后的铝合金建筑型材新国标。它们分别是:《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GB5237.1-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5237.2-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5237.3-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GB5237.4-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GB5237.5-2008),它们将分别替代旧的国标GB5237.1-2004、GB5237.2-2004、GB5237.3-2004、GB5237.4-2004和GB5237.5-2004。新标准于2008年8月28日完成修订,将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5、有关部门要求取消电解铝企用电价格优惠
中铝网综合媒体9月4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电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逐步取消电解铝企业用电价格优惠,并对部分地区高耗能行业电价分类进行调整,以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促进节能减排。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对电解铝企业单列电价并实行价格优惠的,要尽快改为执行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电价下的“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类电价,不再另行优惠。
6、铝合金焦炭煤炭出口关税调整
2008年8月1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8月20日起,对铝合金、焦炭和煤炭等部分商品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为:对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铝合金(税号:76012000)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5%;将焦炭(税号:27040010)的出口暂定税率由25%提高至40%;将炼焦煤(税号:27011210)出口暂定税率由5%提高至10%;对其他烟煤等(税号:27011100、27011290、27011900、27012000、27021000、27022000、27030000)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0%。
7、中国铝挤压行业自律公约
为了规范铝挤压生产和产品出口秩序,维护行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5月27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广州召开了“部分铝挤压企业高层座谈会”,来自全国铝挤压行业的企业代表共100余人参加的座谈会。
座谈会对目前铝挤压行业存在的系列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铝挤压材的税目增列和调整、进料加工贸易、铝挤压材的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以及如何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等系列问题成为本次会议的焦点。
在豪美铝业有限公司、金桥铝材集团有限公司、澳美铝业有限公司等7家骨干铝型材生产企业的积极倡导下,经与会企业集体讨论,会议全体通过并最终形成了“中国铝挤压行业自律公约”。
8、有色能源计量国家标准颁布实行
中铝网综合国内媒体4月21日消息:由中铝河南分公司牵头制定的“GB/T20902-2007《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审定批准,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委联合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节能减排体系又添加了一个新的标准。该标准的出台,对进一步推进我国有色行业企业的能源使用与计量管理水平提供了依据和指导,为完善能源计量设施提供了规范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9、新的《铝合金门窗》国标获通过
中铝网综合媒体4月10日消息:新的《铝合金门窗》国家标准在大沥经过与会专家们的论证正式通过,国家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修编参考了国际上先进国家的相关标准,对促进铝型材企业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着积极的意义。
据中铝网记者了解,新的《铝合金门窗》标准参考和吸收了国际上先进国家的相关标准,从铝合金门窗的使用范围、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常用材料标准以及立面形式规格等九个章节和两个资料性附录都进行重新收编。国家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新的《铝合金门窗》国家标准的修编对促进铝型材行业有着积极的意义。
10、两部门发布通知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
中铝网综合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月22日消息:为引导高耗能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节能降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公布了关于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逐步取消电解铝企业用电价格优惠。
11、2008年关税调整氧化铝阴极铜进出口关税下调
中铝网综合国内2月21日消息:财政部公布了《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方案显示,2008年高纯阴极铜的出口关税税率将由原来的10%降为5%,氧化铝的进口关税从原来的3%降至0。另外,此次税率调整,对进口电解铝产品也不再征收关税。
12、铜铝铅锌等矿的开采退出鼓励外商投资目录
中铝网据政府网站1月10日消息:在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上,低品位、难选冶金矿的开采、选矿以及冶炼等贵金属资源开发项目,已退出新指导目录。与2004年版本相比,新修订目录中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重要矿产资源项目中被删掉的还有铜、铅、锌矿、铝矿的勘探、开采;煤炭及伴生资源的勘探、开发,以及硫、磷、钾等化学矿的开采、选矿。同时,外商在西部地区的低品位、难选冶金矿冶炼,铜、铅、锌、铝等矿的勘探开采可享独资待遇,在新修订目录中也被取消。
即将逝去的2009,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充满挑战的一年, 我们送走了充满挑战的2009,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10。中铝网作为铝行业门户网络媒体,始终与广大铝业企业携手并肩,在此精心盘点了2009年中国铝行业十大政策,以飨读者!
1、工信部:将把电解铝等行业2010年度淘汰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
12月21日,国家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表示,2010年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铁矿石进口秩序。同时,还要将钢铁、电解铝、水泥、焦炭等行业2010年度淘汰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并进一步提高钢铁产业在能耗、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
2、中部原材料工业重组大幕将启 鼓励"煤电铝"联姻
2009年12月,工信部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案》,提出要在2010年-2011年方案实施期内,有色金属、钢铁冶炼、建材、化工等行业兼并重组取得重大进展。
根据《方案》,有色金属企业兼并重组要取得新突破,重点培育1-2家具有国际竞争力、5-8家在国内领先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快区域内外有色金属矿产、冶炼、加工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中铝、五矿、江铜、铜陵有色、湖南有色、豫光金铅、大冶有色等大型企业集团在整合中部地区有色金属产业中的主导作用,提高资源控制力,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煤、电、铝"企业联姻重组,实现一体化发展。
3、12部委发布铜铝等15种矿产整合通知
10月27日,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范围,一是国办发2006年108号文件规定的整合范围。整合矿种主要是煤、铁、锰、铜、铝、铅、锌、钼、金、钨、锡、锑、稀土、磷、钾盐等15个重要矿种,以及其他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
4、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完成
由工信部牵头制订的《2009―2015年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按照《规划》,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100万吨,约比目前水平翻两番。再生精炼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达到当年精炼铜、电解铝、精铅产量比例的40%、30%和30%以上。《规划》将确立一批重点示范工程、园区和市场,国家将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5、国家将坚决抑制电解铝等产能过剩及重建行业
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保增长与调结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势头。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土地利用计划调控机制,未经国务院及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船坞船台等产能过剩行业和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新工艺和新产品项目用地,优先保障用地计划指标。
6、澳对我国铝型材征收16%临时反倾销税
2009年11月,由于"挤压"到了澳大利亚当地铝型材业,澳方对原产自我国的铝挤压材做出反倾销初裁,表示将征收16%的临时反倾销税。
今年5月15日,澳大利亚国内最大铝型材生产、加工企业Capral和G-James向澳海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铝挤压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6月24日,澳大利亚海关宣布对原产于或出口自我国的铝挤压材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对澳大利亚铝型材出口金额达25071.08亿美元,同比增长20.93%。
7、《河南省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出台
2009年9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有色金属是重要的工业基础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4]14号)精神,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战略支撑产业,促进河南省有色金属产业战略性调整,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作为2009-2012年产业调整振兴的实施方案,并为2020年前产业发展提供指导。
8、我国有色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正式启动
2009年7月6日,有色金属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正式启动。同时,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就之前印度征收中国铝箔铝板产品特保税发表谈话,称该做法不仅会对中印双边贸易关系造成负面影响,也将损害印度众多企业的利益。2009年6月19日,印度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对中国铝箔铝板产品征收特保税,征税期2年。
9、有色金属产业振兴规划发布
中国政府网5月11日全文发布了《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份5000多字规划是2009年至2011年我国有色金属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
规划明确提出,力争有色金属产业2009年保持稳定运行,到2011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形成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到2011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铜、铝、铅、锌企业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分别提高到90%、70%、60%、60%。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11年,铜、铝、镍原料保障能力分别提高到40%、56%、38%。
10、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9年4月初,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履行该会职能,深入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扎实做好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电监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要高度重视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到这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发挥大用户直购电交易机制作用,促进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力措施。各有关派出机构要将其作为本单位的重要任务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