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稀土院
2009年6月24日,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正式重组破产倒闭的省属国有企业——桃江稀土冶炼厂。2010年6月28日,省有色金属管理局颁发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湖南稀土材料研究院承担原桃冶厂污染治理项目的方案编制、资金申报及组织实施等工作;明确将桃冶厂的所有资产和土地整合、规划为稀土院的产业基地。
据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院长樊玉川介绍,由于某些产业项目对环境有较大污染,原来湖南有色金属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桃江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需作调整,调整后的桃江产业基地项目包括年产1500吨镍钴项目、年分离3000吨稀土氧化物项目与年产500吨稀土金属与合金项目、年产10000吨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他表示,近期,稀土院将派出有色金属冶炼专家组,与桃江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对桃江产业基地项目平面规划进行审查和论证,9月下旬启动环境治理项目与产业项目建设。
县委副书记、县长汤瑞祥表示,环保达标是上项目的前提条件,县委、政府充分尊重对项目调整的安排,并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希望调整后的项目能够尽快落地生根。双方还就桃江产业基地的具体事项进行了商洽。
会上,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就桃江稀土金属冶炼厂留守处移交地方政府管理事宜,与县政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正式签订了移交协议书。
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劲,副县长周卫星以及县国土局、工业局、桃江经济开发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