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城容留他人吸毒被查处,除经营者被判刑之外,警方对娱乐城作出处以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娱乐城不服该处罚决定,和公安部门打起了行政官司,请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近日,南海法院发布消息称,法院驳回娱乐城诉讼请求。据悉,这是南海法院审结的首例娱乐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被行政处罚案。
容留他人吸毒娱乐城被处罚
记者从南海法院了解到,2012年3月21日凌晨1时许,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大沥派出所民警对佛山南海大沥某娱乐城进行检查过程中,查获黄某德等4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人员、涉嫌吸毒人员14名,并将此作为案件来源予以立案登记。
警方共对黄某德作了四份《讯问笔录》,并分别传唤14名涉嫌吸毒人员,14名涉嫌吸毒人员除一人之外均承认在该娱乐城吸食毒品,14名涉嫌吸毒人员尿液毒品试验均呈阳性,被南海公安分局分别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另外,2012年4月27日,娱乐城法定代表人的儿子,同时也是娱乐城的实际经营者黄某德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经南海检察院批准,被南海公安分局执行逮捕。同日,其他3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人员被南海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后来,黄某德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南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案发当日,警方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娱乐城处以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娱乐城不服,以南海公安分局为被告,向南海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败诉
娱乐城认为,吸毒嫌疑人在娱乐城吸毒不知是真是假,原告没有看到吸毒嫌疑人的吸毒资料。为此,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原告认为2012年3月20日晚上至次日凌晨,原告处没有吸毒人员,但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