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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勘查应对铝铜等有色金属危机

   日期:2011-04-19     浏览:2370    评论:0    

     铝等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孙肇均 方维萱

  一、我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现状与对矿物原料的需求形势

  铝等有色金属是重要的战略基础原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保持稳定的铝等有色金属生产供给和资源储备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证。我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得到了跨越性发展,2002年铝等有色金属工业销售收入2690亿元,实现利税187亿元,实现利润80.5亿元。10种铝等有色金属总产量达到1012万吨,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

  我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的产业关联度很高。据统计,在我国现有124个产业中,有113个部门使用铝等有色金属产品,占91%。我国铝等有色金属的消费水平同GDP的相关性很强,铜、铝、铅、锌等主要铝等有色金属的消费量与GDP的线性相关系数均超过0.9,其中铝达到0.933,铜为0.921,锌则达到0.967。同样,我国铝等有色金属生产量与GDP的线性相关系数也均超过0.9。由此可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拉动了市场对铝等有色金属产品的高需求。目前,我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总体已具较强实力,生产规模居世界前列。电解铝年生产能力达到500万吨,全球领先;阳极铜冶炼能力超过130万吨/年,居世界第三位;矿产铅锌冶炼能力居世界第一位;钨、锡、锑、稀土、镁等具有资源优势的金属产量占有全球50%以上的市场份额。

  铝等有色金属矿山企业蓬勃发展。从1949年的28家至2002年达3548户,铝等有色金属产量从1.3万吨增长到1012万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国主要铝等有色金属国有矿山(县级以上)已达911座。其中原中央直属矿山194座,地方国有矿山717座。

  虽然铝等有色金属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不能满足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的需要。我国矿山企业生产的原料自给率低,并且逐渐下降,以铜铝原料表现最为明显,1995~2002年,我国自产铜精矿的自给率约在35%~43%;自产氧化铝的自给率从约70%逐渐下降到55%左右。由于矿物原料自给率逐年下降,导致铝等有色金属进出口贸易逆差居高不下。2002年铝等有色金属进出口贸易额为167.84亿美元,进出口贸易逆差达51.33亿美元。其中铜铝产品的大量进口是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占铝等有色金属进口总额的85.67%。

  大宗铝等有色金属(铜铝铅锌)对国际原料市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铜原料买主国和氧化铝进口国,55%以上的铜精矿和30%以上的氧化铝需要进口。2002年我国进口铜精矿152.60万吨,进口废杂铜300.33万吨(约有50%的废杂铜可直接生产铜材产品),铜原料进口量可生产精铜150万吨;全年进口氧化铝457万吨,进口锌精矿78万吨,进口铅精矿38.9万吨。过去我国具传统优势的钨和锡精矿也开始进口,2002年进口钨精矿1853吨,进口锡精矿3159吨。

  我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呈“倒宝塔形”结构,即加工能力>冶炼能力>采选能力>新增探明接替资源量。到2002年底,我国12种常用铝等有色金属(铜、铝、铅、锌、镍、锡、锑、汞、镁、钛、钨、钼)矿山原料年生产能力883.42万吨,而综合冶炼能力高达2055.55万吨,矿山建设严重滞后于冶炼。我国自产铝等有色金属矿物原料短缺必将严重影响铝等有色金属工业的整体效益和今后铝等有色金属产量调控目标任务的完成。

  综上所述,我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蓬勃发展,但大宗铝等有色金属的矿物原料自给率逐渐下降,国内矿物原料供应短缺已成为制约铝等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瓶颈,满足我国经济飞速增长对铝等有色金属的市场需求,实现铝等有色金属工业的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探索我国铝等有色金属矿业持续发展及其相关问题的新途径,研究培育扶持我国商业性地质工作和矿权市场建设的新政策体系,是十分紧迫和急需优先开展研究的课题。

  二、铝等有色金属工业对地质勘查的需要与存在问题

  1.铝等有色金属的需求量持续上升,拉动对矿产勘查需要快速增长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市场对铝等有色金属的需求量总体呈现持续上升势头,预计在未来5~10年的时间内,我国铜、铝等主要铝等有色金属的需求量仍将保持5%左右的年均增长度。尽管再生铝等有色金属利用水平会有较大提升,但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将快速稳定增长。

  我国现有铝等有色金属矿山原料生产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海外铝等有色金属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目前国内阴极铜产量的60%以上,原铝产量的40%左右,精炼铅产量的20%,锌锭产量的15%是利用进口原料生产的。但是当前我国建设海外铝等有色金属原料基地的工作刚刚起步,仅赞比亚谦比西铜矿正式投产,蒙古图木尔廷锌矿开始基建,大部分进口原料是国际跨国公司进行贸易,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必须首先重视我国铝等有色金属矿山资源问题,探索解决铝等有色金属矿业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铝等有色金属原料基地建设,满足我国经济发展对铝等有色金属原料的市场需求。

  但因我国铜等铝等有色金属保有储量和资源量有限,因此,对铝等有色金属矿产的地质勘查工作提出了紧迫任务,即:寻找和探明新的铝等有色金属资源和矿产地,促进稳定现有铝等有色金属工业持续发展。

  2.我国大部分铝等有色金属矿山都面临着严重的资源短缺

  大多数大中型铝等有色金属矿山已进入中晚期,可采储量急剧下降。2000年主要铝等有色金属县级以上国有矿山已达911座,三分之二的矿山经过几十年的开采,进入中-晚期,可采储量和矿石品位急剧下降,不少矿山资源枯竭或严重危机,使矿山生产陷于困境。根据主要铝等有色金属矿山保有储量和产能预测,到2010年县级以上铝等有色金属矿山约有一半要关闭,将消失产能约40%,到2020年则仅有不足20%能维持。加入WTO,中国许多矿山企业将受到严重冲击,预计会有更多的铝等有色金属矿山被迫关闭。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矿山生产能力的过快消失,给我国本已短缺的铝等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供给体系造成严重压力。

  国内市场对铝等有色金属的需求量总体呈现持续上升势头,而我国铝等有色金属矿山却出现可采资源短缺,尽快解决铝等有色金属矿山的可采资源危机问题,对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需求迫在眉睫,预测在今后仍然会维持对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成果的高需求状态。在铝等有色金属危机矿山深部和近外围(指预期探明的资源量/储量开发时能够有效地利用现有矿山生产系统和选冶系统)实施新一轮找矿工作,有助于探索推动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发展,新增资源量/基础储量,缓解铝等有色金属矿山资源危机问题,促进铝等有色金属产能稳定。

  经济可采的矿产资源是矿山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在矿业全球化市场竞争中,拥有充足的后备资源是地质矿业公司主要核心竞争力之一。如何有效地解决矿产勘查与矿业开发之间关系、增强我国铝等有色金属矿山企业核心竞争力等问题是解决我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症结的关键所在。

  积极推进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和矿权市场建设可能是解决我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症结的有效途径,从解决资源问题为突破口,解决铝等有色金属矿山发展的问题,以适应全球化矿业市场竞争。

  3.铝等有色金属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潜力巨大,但商业性地质找矿发展过慢

  生产矿山周围一直是世界矿产勘查的重点区。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发现的巨型矿床中,大多是在老矿山附近找到的。中国地质矿产信息研究院(1998)统计表明:国外70年代以发现的100个贵重、铝等有色金属大型—超大型矿床,至少有58%是在已知矿床周围发现的;北美39个巨型斑岩铜矿床中,90%是在已知矿区附近发现的。如智利的楚基卡马塔铜矿,在其矿区的南、北两侧均发现了巨型铜矿床,使铜储量达到5838万吨,成为世界最大的铜矿床;印度尼西亚在埃茨贝格铜矿山以北3千米处发现了格拉斯贝格巨型铜金矿,增加铜953万吨、金1217吨、银2062吨;澳大利亚在昆士兰州郎士尔铅锌矿田中发现了世纪铅锌矿床,增加铅锌储量1600万吨。

  与国外相比我国矿山找矿潜力更大。主要表现在:

  (1)矿山深部找矿潜力巨大。我国过去的勘探深度一般不到500米,而矿业发达国家许多矿山勘探开采深度大于1000米,如南非的兰德金矿开采深度已达4000米、巴伯顿金矿采矿深度达3800米,澳大利亚的芒特艾萨铜多金属矿开采深度达2600米,在3000米深度又发现了储量>300万吨的富铜矿床。从深500~1000米我国现行技术条件下的可采深度范围内(如辽宁红透山铜矿开采深度达1100米),还应存在深部的第二找矿空间,如铜陵冬瓜山特大型铜矿床的产出深度就在1000米左右,凡口铅锌矿在500米以下也找到了100万吨以上的可采金属储量。

  (2)矿区(近)外围找矿潜力巨大。我国多数生产矿山所利用的矿床是五六十年代勘探的,受当时成矿理论和勘查方法的局限,导致现有生产矿区外围还存在大量勘查空白区和远景地,需要应用新理论新方法重新评价,如水口山矿区,70年代后期在老区(老鸦巢、鸭公塘)的外围,经综合研究又发现了红层下隐伏的康家湾大型铅锌矿床(铅锌150万吨、金46吨、银1600吨),成为水口山矿务局目前惟一的接续矿山。其他如凡口矿区西带铅锌矿床、银山矿区的九区铜硫矿床和东川矿田原属“无矿带”的穿天坡矿段的发现等,都是老矿山近外围成功的找矿事例。

  (3)新矿种、新类型矿床(体)找矿潜力巨大。过去地质勘查多是单一的就矿找矿,对新类型新矿种重视不够,近年来在铜铅锌等矿区附近找到了许多大型金、银矿床,充分证明了新类型矿床的找矿前景。如辽宁青城子铅锌矿在硐老山空之时,经综合研究勘查,又在矿区附近发现了大型小佟家堡子金矿、高家堡子大型银矿床以及桃源、白云等大中型金矿床,使青城子一跃而成为找矿前景大、开发条件好的超大型金银多金属矿田;水口山矿区继康家湾隐伏大型铅锌矿床发现之后,又发现了龙王山、老鸦巢、仙人岩等金矿床,新增金资源量65吨以上。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许多老矿山周围仍具有巨大找矿潜力。原有色地质勘查总局组织的我国老矿山新一轮找矿前景调研表明:县级以上铝等有色金属矿山中约三分之一的矿山有较大找矿潜力,三分之一矿山有待进一步做工作,三分之一矿山基本上无进一步的工作价值。

  虽然铝等有色金属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潜力巨大,但由于诸多因素制约,商业性地质找矿发展过慢,主要因素如下:

  (1)铝等有色金属资源勘查和开发涉及到普查选区→详查找矿→矿床勘探→生产探矿→矿山开采→选冶加工→闭坑→矿山复垦等一系列过程,从中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解散后,原有体制消失,现今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体制尚不完善,矿产资源勘查与矿业开发脱节。

  (2)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处于起步状态,矿山企业投资能力十分有限;地质勘查单位拥有矿山外围远景区的勘查权,矿权市场不健全,矿权交易渠道不畅通,因此,多方合作局面一时难以实现。

  (3)因投资体制限制和资金短缺,探矿工程的实物工作量严重下降,即使有找矿远景的地区一时也难以取得重大找矿突破。

  4.探索研究新体制和有关政策体系是解决我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探明资源快速消耗并且没有新增储量、矿山保有储量不足是造成我国大部分铝等有色金属矿山陷入资源危机的直接原因,开展铝等有色金属危机矿山新一轮找矿工作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但造成我国大部分铝等有色金属矿山陷入资源危机困境有着深刻的体制原因和政策原因。

  矿山可采资源的获取属于商业性地质工作,然而如何扶持和发展商业性地质工作是当前地质界面临的一大理论与实践课题。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运作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性地质工作,我国目前还存在着无完善的资本市场、无完善的矿权市场、缺乏完善的鼓励投资商业性地质工作的政策和化解风险的机制等障碍与困难。

  与国际矿业大国相比,我国基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型矿业公司,即集探矿、采矿、冶炼、加工、贸易于一体;掌握和控制大量资源;全球化跨地区和跨国家在产品、资本和资源上多重经营运作的大型矿业公司。

  由此可见,拯救铝等有色金属矿山,推动矿山企业健康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开展铝等有色金属矿山新一轮找矿工作,以解燃眉之急;更需要增强矿山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从体制、机制和政策层面重塑铝等有色金属矿山,实现我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探索研究如何激励矿山探矿和获取新资源的积极性,维持合理的勘查活动和支出水平,以弥补因开采而耗竭的储量;如何活跃矿业权市场,扶持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发展,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与矿山资源开发的有机结合;如何实现资源的集约型开发和高效综合利用,推动现有“一矿一企”型矿山向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矿业公司转变等等,均是亟待研究的重要政策问题。

  在深刻认识矿产勘查和矿业开发自身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利用政策杠杆调控和引导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是解决铝等有色金属矿业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三、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滞后的基本原因分析

  我国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建设已向基本成熟方向迈进。目前,全国一半以上的省(区、市)出台了规范和培育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三分之二的省(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实行了以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我国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步伐近年来明显加快,到2002年,招标、拍卖和挂牌的矿权约1383个;1998年至2002年上半年,全国共设置探矿权18939个,回收国家出资已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48个),采矿权(5787个),价款达5.6亿元。无疑,随着矿权市场建设的逐步完善,对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依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与国外矿业市场和矿业经济相比较,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滞后的基本原因主要有如下5个方面:

  1.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和矿权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

  国外矿权市场和矿业经济曾经历了长期发展和完善,但我国矿权市场还处于起步的状况,因此,不能简单地把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推向这个市场,并称其为“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需要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在国家层面给予大力扶植和培育,通过完善矿权市场建设,推动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蓬勃发展。

  2.矿产地质勘查项目缺少多元化投资体系

  国外矿业开发和矿产地质勘查的投资体制多元化,在完善的行业规则和风险投资机制下,大部分成熟的矿产地质勘查项目可以直接在资本市场进行募集资金;但我国大部分矿产地质勘查项目投资体制单一(国家投资),现今矿产地质勘查项目有投资多元化趋势,但仍然很不完善。

  3.在法律上定义的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不明确,适应国际矿业市场的各类人才缺乏

  在国外,从野外调研选区、普查、可行性研究等一系列过程,社会公众、自然投资者、地质勘探公司或投资公司均可进行投资;到完成银行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银行可通过有关规则进行资金募集和资信等多种渠道吸引投资进行矿产开发。但目前在中国还缺少这一系列过程的完整案例,因此,社会公众、地勘单位和政府部门等对这一系列过程尚没有完善的理念和规则。缺乏相应的人才和完善的政策不仅是现实情况,也是制约今后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发展和矿权市场建设的问题,如什么是“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它的概念、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如何在法律上明确定义“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和“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边界等一系列问题仍然还在研讨之中;“实行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开运行”又增加了一系列新边界需要重新分解。

  4.需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平等竞争的条件

  在现今过渡时期,需要继续完善法规、严格执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平等竞争的条件。

  5.缺少支持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的投资机构、投资渠道和投资新政策体系

  矿产地质勘查是高风险的投资项目,而且投资周期长,一般国内投资机构对此项目的投资兴趣不高;尽管近年来投资有所增加,但与国外和国内其他行业相比,公众和投资机构的投资行为和资金流向仍然很低。

  商业性矿产地质项目不能在国内的股市直接募集资金,因此,投资来源渠道很有限,多限于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大型矿山企业,但这些矿山企业为数不多,而且长期的投资能力有限。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公益性地质工作发展;我国大型铝等有色金属矿山企业生产供给铝等有色金属,满足市场需求,而且经济成分主体多为国有控股企业,国家却对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目前投资极少,也缺少相应的鼓励投资流向的新优惠政策,制约了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的发展。

  6.铝等有色金属资源耗竭与补偿机制不完善

  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产资源税由矿产开发企业上缴,但直接返还用于商业性矿产地质项目的却不多,地勘单位使用这些资金探获的资源量/储量被矿山企业生产利用的也不多,因此,这些资金和成果与上缴者、分配部门和使用者之间缺少良性回路。

  四、推进商业性矿产地质工作和矿权市场建设的建议

  1.制定鼓励与推进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相关政策

  适合中国现实国情和国际矿业投资的相关政策可以从宏观层面上提高投资者对矿产勘查投资的兴趣,促进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发展。首先允许矿产勘查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归并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如新疆自治区政府制订的有关政策中明确“在该矿产进入商业性开采后可作为递延资产于税前逐年分期摊销”、“矿山企业综合开采回收矿产资源,对伴生矿产减半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近3年来,促进了中方和外方在新疆投资开展矿产地质勘查的积极性,并取得了初步效果。

  其次,制订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激励机制。我国其他行业的改革取得显著的成功;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体制决定了地质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的经济属性,与其他行业相比而言,地质勘查行业和铝等有色金属矿业相对滞后,需要国家制订一些激励机制,培育和扶持他们逐渐进入良性市场机制中。如以中外合营方式勘查和开采铝等有色金属(我国限制性矿种除外),经正式评估后,中方单位可以以探矿权或采矿权折价入股,并代表国家进行资产经营,在一段时间内(如5~8年)资产经营所获得的效益返还给中方单位,并在资产经营过程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其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分成上缴国家,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

  第三,对允许的商业性地质勘查投资的矿种和区域进行规划,并通过政府部门进行公开发布和公示,公开这些矿种和区域的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

  2.积极培育和建立矿业权市场

  依法规范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出让和转让,规范培育矿权市场,改善商业性矿产勘查开发投资环境。

  从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角度,促进矿权交易平台建设,提供法定的矿权拥有单位与购买方进行交易的机会和场所,如本次会议就是一个国际通行的矿权交易平台,值得长期坚持开展该项活动。

  设立合乎法律的商业性和日常性矿权交易中介和咨询服务机构,促进建立商务网络系统,提高商务信息流通和转让的速度,中国矿业联合会和中国铝等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矿产地质分会在这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现有矿权评估公司实行信誉和资信制度,特别需重视发展对国外投资机构和投资者的咨询服务,促进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有利于提高矿权转让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投资公司获取正确的投资依据,有利于成果的合理转让,促进矿权市场建设。

  3.设立国家矿产勘查风险基金

  设立国家矿产勘查风险基金可以有助于降低矿产地质勘查的风险性,对国家急需的紧缺矿种实现直接的宏观调控,鼓励和导向投资机构或投资者对国内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项目的投资行为,同时鼓励和导向我国大型矿山企业集团在境外建立铝等有色金属资源供应基地。

  国家矿产勘查风险基金的基金来源:国家财政增加对铝等有色金属矿产勘查的投资或从中央使用的资源补偿费和从中央财政支出的全国矿产勘查费中提出少量资金。同时要求拟申请风险基金项目的申请单位必须匹配相应的资金、必须创造条件吸收社会各方面的资金,三者之间有一定的投资额度和比例要求,最终取得的矿产勘查成果(矿权地)依据出资比例和贡献大小以股份制进行分配和持有。

  国家矿产勘查风险基金由国家委派的投资公司参照企业运行机制进行管理,项目筛选和确定由申请单位或中介机构负责完成,国家政府职能部门最终进行审批,以保证投资方向正确,选择项目恰当。

  4.培育大型矿业公司的若干政策

  解决铝等有色金属矿山资源危机和实现资源持续供给的三个可能途径为:(1)矿山企业自己探矿,扩大本区的资源。(2)通过有效途径和股份合作制,在国内外取得可供开发的新资源。(3)引入国际矿业市场机制,矿山企业-地勘单位(矿权拥有者)联合和兼并、大型矿山企业之间合并与相互控股、大型矿山企业对小型矿山的合并和控股性经营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开发,增强地质矿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但要实现以上的可能途径,除需要国家制订出导向性的优惠政策外。资源战略是大型矿业公司发展战略的核心。扶持和培育大型矿业公司最主要的是要解决如何帮助矿业公司尽可能多地控制和占有国内外的资源和改变体制与机制,实现由“一矿一企”的矿山企业向大型矿业公司转变,建议制订如下政策措施:

  (1)鼓励和促进矿业公司实施大资源战略的政策措施。包括矿产勘查与矿业开发相结合,地勘单位和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如何融入矿业公司的问题;提高矿业公司投资接续资源寻找和勘查新资源积极性的鼓励政策;投资国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各类扶持政策等。

  (2)创新和完善扶持和培育大型矿业公司的政策措施,实现由“一矿一企”的矿山企业向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矿业公司转型。如吸引公众和多方资金投入矿业开发,促使矿业公司资金来源多样化、股东多元化的鼓励政策;矿山通过兼并、控参股等方式扩大可采资源拥有,做大矿业公司的相关政策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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