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2月0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0年12月08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平石幸雄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协商变更双方签订的《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由人民币17000万元变更为21000万元,其他条款不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0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08日
证券代码:002160证券简称:常铝股份公告编号:2010-035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议案》,2010年11月16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协商变更双方签订的《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由人民币10000万元变更为17000万元,其他条款不变。其中关联股东伊藤忠金属株式会社和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详细内容见2010年10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1)
截止2010年11月30日止,公司2010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5421.73万元。鉴于目前市场对高档空调箔的旺盛需求,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协商变更双方签订的《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由人民币17000万元变更为21000万元,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08日
证券代码:002160证券简称:常铝股份公告编号:2010-036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0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
(三)召开地点:常熟市白茆镇西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10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532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陆芸
联系电话:0512-52359001
传真:0512-52892675
特此通知。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0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议案
本次委托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0年12月1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常铝股份(00216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月日